“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河流的最后一道闸口,直接关系到长江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整治,事关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成效。”在生态环境部今天(19日)上午召开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第二批)动员启动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说。
根据《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有关要求,今年2月,生态环境部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将排查范围确定为长江经济带覆盖的沿江11省市。以长江干流(四川省宜宾市至入海口江段)、主要支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清江、湘江、汉江、赣江)及太湖为排查重点,共涉及上海、重庆两个直辖市,以及其他9个省的58个地市和3个省直管县级市。
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长江经济带面积虽然仅为全国的21%,但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的40%以上,单位面积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2倍。长江是许多沿江城市的饮用水源,其饮用水安全关系到5亿多人的健康。
生态环境部计划到今年底前,分三批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今年全国两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2019年,生态环境部主要抓入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排污口的排查整治是“牛鼻子”,这个“牛鼻子”抓住了,水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就很有希望。
翟青说,从前期排查情况看,长江排污口情况多样,非常复杂。有直接排到江里的,有通过河港、沟渠、冲沟排放的,也有通过泄洪雨水口混接混排的,还有平时排入坑塘,待下雨时混排入江的。
“排查是整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第一步,也是打基础的一步。”翟青说,通过排查,把入河排污口这个最重要的基础性“底数”摸清楚,进而把相应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才有保障。
据记者了解,此前,生态环境部已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了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人工排查之后,还要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最终将形成排污口名录,并移交地方,供地方开展监测溯源,制定整治方案。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计划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摸清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太湖入河(湖)排污口底数,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2018年12月联合印发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重点,加快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