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于3月13日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强制性河北省地方标准,现予以通告(详细目录见附件)。
本通告可通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http://scjg.hebei.gov.cn)中进行查询,标准文本可从标准图书馆网站(http://www.bzsb.info)“京津冀地方标准数据库”中免费下载。
附件:3项强制性河北省地方标准目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

0312-59317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