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5931799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省厅回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否需要做公众参与调查?

添加时间:2020-07-15 11:43:11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内容:

尊敬的省厅领导好!《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否需要做公众参与调查未有明确规定,请问对于生活垃圾或者污泥协同处置焚烧发电的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是否需要做公众参与调查?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文件均未有明确规定污染类项目必须做公众参与调查,因此对于生活垃圾或者污泥协同处置焚烧发电此类污染影响类项目不作强制要求,建设单位可结合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回顶部
关注十环环境

  •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298号力宏大厦十层
  • 0312-5931799
  • 0312-5931798
  • hebeishihuan@163.com
  • http://www.hb12369.com
Copyright © 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8023338号-1   网站制作三金网络  

冀公网安备 1306020200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