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资格审查,河北省有下列29人拟获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7月13日至23日止)。
如有异议请联系:0311-83824748。
成绩查询网址: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score/initializeCX.htm
合格标准:
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分别为120分、90分、90分和72分(相应科目试卷满分分别为200分、150分、150分和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