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维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膨化食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维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膨化食品项目
建设单位:保定维乐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001838788
验收报告、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2gTEixdxf6TiVtL-8hRqA
提取码:fhi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