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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定市高新区华星电镀厂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1-12-30 15:47:05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根据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加强2021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环办函[2021]27号),重点监管企业需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组织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评估后再行开展监测工作,并编制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2021年10月,保定市高新区华星电镀厂委托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其企业用地的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2021年11月6日,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召开保定市高新区华星电镀厂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方案专家评审会,方案通过后,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7日对企业地块开展采样调查工作,并编制完成了《保定市高新区华星电镀厂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vKpsD1oraLrgDinNJXg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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