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曲阳万明丸伊石材有限公司、曲阳兴华石材雕刻厂原厂址场地环境调查
(二)调查场地地点:保定市曲阳县
(三)调查内容:曲阳兴华石材雕刻厂位于曲阳县羊平镇开发区,该厂于1994年建成,占地8000㎡,主要从事泥塑制品生产。曲阳万明丸伊石材有限公司位于曲阳兴华石材雕刻厂以西、曲新公路以东,该厂于1994年建成,占地8000㎡,主要从事石材雕刻加工生产。曲阳兴华石材雕刻厂于2001年收购曲阳万明丸伊石材有限公司,成立曲阳县兴华石材雕刻有限公司。原曲阳万明丸伊石材有限公司、原曲阳兴华石材雕刻厂共占地16000㎡(约合24亩),两厂所占地块紧邻且同属于曲阳县兴华石材雕刻有限公司。根据曲阳县规划,该地块拟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查采样、检测分析,最终确定场地不存在污染,无需对土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可以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四)调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保定市云杉路115号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312-5931799
联系邮箱:373469163@qq.com
(五)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六)调查报告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s7WQzjiewDSCT3dHM_77Q
提取码:zla3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