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工作,保定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2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保定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深刻贯彻落实本次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防止和减少土壤污染事故的发生,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委托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依据相关文件及技术规范等要求编制完成了《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2022年7月,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在保定市组织召开了《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我单位根据方案中的内容开展了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并编制完成了《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公示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jzbYPand31gW21cACUaNw
提取码:b0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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