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单位需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产生危险废物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故有危险废物产生(包括已产生和即将产生)的单位均应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企业该如何进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
目前本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至环保窗口。具体申报网址为:http://61.129.59.16:31001(建议使用360浏览器调成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
3、每年应该什么时候进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呢?
对于现有企业,应于每年的1月1日起申报当年度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首次管理计划的申报应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对于新建企业,应在危险废物产生前完成申报。申报数据按自然年度进行统计,统计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4、我们单位的产废地在徐汇区,注册地在松江区,应该向哪个区进行申报呢?
以产废设施所在地为准,应向徐汇区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
5、我们单位在上海市有多个产废地址,是否需要分别注册账号?
需要分别注册账号。按照产废设施所在地分别注册账号并分别进行管理计划备案。
6、忘记系统密码了该怎么办?
在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然后发送验证码到注册的手机号上进行密码重置即可。
7、企业因为人员调动,想变更企业登录的手机号该如何操作?
系统里有修改登录时的手机号功能,人员变动前,请务必变更,做好交接工作,可在“设置-手机号变更”中进行变更,变更后即可用变更后的手机号登录系统。
8、我们单位提交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被区生态环境局退回了,我该如何获取退回原因呢?
企业提交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后,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受理,企业应及时关注备案状态,若备案状态显示“已生效”则表示管理计划已通过备案,若显示“已退回”,请在“查看日志”中查看退回原因,并按照退回意见及时修改管理计划后再次提交,直至备案状态显示“已生效”。
9、我们单位在今年没有新建项目,管理计划表6中还需要填环评信息吗?
需要填报。提交与危废产生情况相关联的环评信息。
10、我们单位危险废物产生量每年只有几十公斤,暂时无需委外处置,所以没有签订危险废物合同,还需要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吗?
需要申报备案。只要有危险废物产生就要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若今年没有委外转移计划,将相应的危险废物产生量填在表5“本年度年底计划贮存量”中即可,待有转移计划时再变更管理计划并上传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11、根据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我们单位属于环评豁免类,请问在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表6中该如何填报呢?
在表6“是否存在环评项目信息”中选“否”,并表述具体原因。例如一家环评豁免类的汽修行业可这样表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实施细化规定(2021年版)》第121项,我们单位属于汽车维修行业且营业面积在5000㎡以下,属于环评豁免类项目。
12、为什么我在提交管理计划备案时总是显示数据标红无法提交呢?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填报时涉及到很多数据,这些数据之间系统设计了2个逻辑关系,数据标红是因为管理计划中填报的数据不满足逻辑关系。具体逻辑关系及相对应的表格为:
①“本年度计划产生量”(表3)+“截至上年度年底累积贮存量”(表5)=“当年自行处理量”(表6)+“当年委外处理量”(表7)+“当年委外收集量”(表7)+“本年度年底计划贮存量”(表5)。
②“上年度实际产生量”(表3)+“截至前年度年底累积贮存量”(表5)=“上年自行处理量”(表6)+“上年委外处理量”(表7)+“上年委外收集量”(表7)+“截至上年度年底累积贮存量”(表5)。
企业在填报时应认真理解等式的意思,确保填的数据符合上述逻辑等式,否则管理计划将无法提交备案。
13、填报管理计划时还有没有其他的注意事项呢?
填报时还需注意填报内容的完整性,如管理计划表1中的制度建立、表4的危险废物减量化计划和措施等均需填报;应注意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如表3、表5、表7中涉及到的上年度危险废物实际产生、贮存、转移情况一定要如实申报,跟台账、联单相一致,表9的上年度管理计划回顾应更新为2021年情况。
14、若我们单位因工艺改变或生产线关停等原因不再产生危险废物了该怎么办呢?
若贵单位因种种原因不再产生危险废物了,且厂区内的危险废物也已经安全处置完毕了,需写书面情况说明向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冻结危险废物系统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