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现将保定市振广食用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年产15吨芝麻酱、20吨花生酱、15吨芝麻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吨芝麻酱、20吨花生酱、15吨芝麻油项目
建设单位:保定市振广食用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 日-2024年5月20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振广
联系电话:13103127786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N7HjtDE6yLFID-KG9Ka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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