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顺平县台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顺平县台鱼乡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顺平县台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顺平县台鱼乡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顺平县台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霍工
联系电话:0312-593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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