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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型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说明编制要求

添加时间:2020-07-29 12:39:17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一、项目变动概况

1.简述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过程、环评批复及相关要求。
2.说明主要变动内容和环评分级审批要求等,分析变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3.明确相应变动是否属重大变动的判定原则。
 
二、变动前后产、排污情况
1.简述变动前产污环节、环保措施和污染物产、排情况。
2.说明变动后产污环节、污染物产生等情况;说明变动后环保措施处理规模、工艺、效率及二次污染物等变化情况;明确变动后废气、废水排放种类、排放浓度或排放量,废渣种类或排放量,厂界噪声达标情况等,算清“三本帐”,分析变动后各环境要素污染因子和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是否增加,分析增加的原因。
3.变动后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三、建设项目(变动后)环境影响分析
1.明确原环评中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是否变化;明确原环评中防护距离是否变化;明确环境敏感目标是否增加。
2.明确各环境要素影响预测或分析的结论是否变化。
3.分析建设项目变动前后风险源变化情况,明确原环评中环境风险影响预测或分析的结论是否变化。
 
四、结论
1.综合总体评估情况,对照重大变动判定原则,明确项目变动是否属重大变动。
2.从环保角度明确项目变动是否可行,是否影响原环评文件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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